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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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8/01/16 9:4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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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08-01-16 信息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市司法局董春江副局长讲话
图为邓建生副巡视员讲话
图为李大进会长主持会议
图为彭雪峰副会长介绍情况
图为萧骊珠处长发言
图为李冰如秘书长发言
图为理事会对议案进行表决
图为参会理事审议文件 |
2008年1月14日,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腾达大厦召开。会长李大进、副会长王立华、巩沙、彭雪峰等31位理事出席会议,总监事赵小鲁、监事蒋京川,秘书长萧骊珠、副秘书长李冰如、王笑娟、刘军、秘书处各部门和区县服务中心负责人及5位律师代表列席会议。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董春江、司法局副巡视员、组织处处长邓建生、律管处副处长柴磊应邀参加本次理事会。会议由李大进会长主持。 会议首先由董春江副局长通报了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及北京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北京市司法局副巡视员、组织处处长邓建生代表司法局向理事会通报了关于萧骊珠同志职务变动的情况以及对协会新任秘书长人选的建议情况,理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理事会聘任李冰如同志担任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长的议案》。 根据议程安排,彭雪峰副会长就2007年协会会费使用情况向与会理事作出了说明,李大进会长就协会2007年工作总结及2008年工作要点的起草情况进行了说明。 与会理事就《北京市律师协会2007年工作总结》(讨论稿)和《北京市律师协会2008年工作要点》(讨论稿)进行了讨论。 最后,董春江副局长就2008年全市律师工作的思路与大家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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