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协与最高人民法院召开诉讼时效司法解释专家研讨会 |
|
发表日期:2007/07/23 9:10:35 |
信息来源:北京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07-07-20 信息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7月17-18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北京律协召开了“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研讨会。李大进会长,萧骊珠秘书长,业务指导委员会张学兵主任和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及部分委员、北京律师代表参加了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民二庭庭长、副庭长及“诉讼时效司法解释”起草小组部分成员参加了会议。
最高院领导对北京律协就召开此次会议提供的支持表示了感谢,并简要介绍了《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背景与目的。李大进会长对近年来双方不断加强在立法方面的交流与互动感到由衷地喜悦,他希望通过共同研讨能不断提高北京律师的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为使该司法解释在日后实施中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与会律师就该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各自的意见与建议。
|
|
来源: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