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协会召开律师事务所中青年律师座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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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6/10/12 10:19:34 |
9月15日上午,律协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在市局409会议室召开了部分律师事务所中青年律师座谈会。律协党委副书记、会长、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大进主持会议,律协党委委员、总监事、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小鲁参加会议。与会律师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质性内容,结合律师所及个人的工作实际,畅谈了不少富有启发性的观点和见解。 律师职业的特点要求必须加强党对律师事业的领导。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规定了律师行业的中介组织地位,其律师执业活动中既含有商业因素,又含有公益性因素,因此,律师是一种公共职业。律师不但要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更重要的是与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者担当起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司法公正、推进依法治国的职责;律师不仅是法治国家的追求者,更是依法治国忠实的实践者。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律师商业化因素不断凸现的今天,更应当进一步强调律师职业活动的公益性,而加强律师职业活动公共因素的有效途径就是加强党对律师事业的领导,使律师执业活动体现党的主张和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当前确实有一部分律师在执业理念等方面存在一些模糊、错误的认识,有的律师认为律师法律服务是一种单纯的法律业务活动,忽视其固有的政治属性,在律师执业活动要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问题上不明确、不坚定;有的律师盲目认为律师法律服务是一种经济活动,忽视其职业性、社会性和公益性,在律师的功能定位、服务对象、服务方式等问题上存在商业化、功利化倾向;有的律师错误提出律师是自由职业者,忽视其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这些认识都在一定程度上对律师事业的发展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因此,必须加强法治理念的学习,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律师的头脑,从根本上纠正错误的、模糊的认识,才能使律师事业有一个明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党对律师事业的领导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加强党的领导对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尤为重要和紧迫。这就需要全行业群策群力,建立健全党对律师事业领导的长效机制,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全面、服务大局、使党和人民信赖的律师队伍。 律师业务的开展必须解决法律信仰与律师业务开拓的矛盾。律师是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群体,绝大多数人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渴望为法治国家的建设多作贡献。但在工作中有些律师处于法律信仰和业务开拓的矛盾之中。这种矛盾明显的表现就是当事人在委托案件时,除了衡量律师的水平能力外,更多是看律师和司法部门的关系如何,当事人认为律师与司法部门、办案人员的关系密切,胜诉的把握性就大。面对客户的这种心理需求,很多律师陷入巨大的矛盾之中,从而造成了个别律师开始对法律的信仰有些动摇,热衷于搞关系,托人情,以此作为开拓业务的手段;更有甚者借着自身的某种身份或者所谓的关系来承揽业务,败坏律师形象。毫无疑问,这种人情案、关系案,是对法律信仰的极大地亵渎。面对这种执业环境,具有职业操守和法律信仰的律师该怎么办?大家一致认为:没有法律的尊严,就没有律师的未来;规范的服务是赢得客户信任的根本;打造律师所品牌,塑造律师形象,是业务发展的永恒动力。 树立公平正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是律师职业的内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只有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使宪法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落到实处,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公平正义的朴素含义包括惩恶扬善、是非分明、处事公道、态度公允、利益平衡、多寡相均等内容,作为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则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丰富的内涵,要求社会成员能够按照宪法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以维护、实现、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仅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并不是法治的全部,法治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公平这个精神和价值通过法的适用、实施,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实现、彰显和弘扬。只有让公平这个精髓渗透在法治实施的全过程,使公平正义成为人们看得见,实实在在感受得到的结果,社会主义法治才能真正成为吸引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律师制度是实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法律工作实践的直接参与者,律师应当在实际工作中身体力行,通过本职工作,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我们应当认真钻研业务,提高执业水平。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需要通过具体的业务工作才能最终体现出来,没有一定的业务水平,就没有实现公平正义的能力;从某种程度上说,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把法律适用于具体的案件的过程,就是实现和维护公平正义的过程。因此,律师业务水平的高低,能否通过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依法解决当事人的问题,特别是维护弱势群体的正当利益,对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不仅直接影响到律师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更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仰。 在认真听取了律师们的发言后,李大进会长进行了总结。他指出,虽然这次座谈会只是部分律师参加,但很有代表性,每个人都从业务实践的角度畅谈了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和体会,在律师执业当中应秉承什么样的执业理念、需要坚定什么样信仰等等,都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所以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做到以下几方面:一是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社会主义法治;二是要树立依法执业的观念;三是要树立服务为民的观念;四是要树立诚实守信的观念,在法律服务行业形成诚信执业的良好风尚;五是要树立服务大局的观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开展工作,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重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六是要加强党的建设观念,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他希望全市律师同仁坚定信仰,明确定位,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为律师事业的蓬勃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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