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首次参加全市执法大检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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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5/11/10 14:14:33 |
10月24日至27日,北京市委政法委“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执法大检查工作在全市各级政法部门全面展开。经协会推荐,并报经市委政法委批准,北京律协会长李大进、副会长王立华、巩沙、金莲淑、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蒋京川、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许兰亭、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钱列阳、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于君、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吕立秋、社会保障与劳动法律事务委员会主任王建平以及政法委监督员牛琳娜等11名北京律师作为政法委执法检查组成员,分别参加了10个检查组的检查工作,并在执法检查中发挥了积极而有益的作用。 一、全程参与,充分展示律师专业优势 为了不辜负政法委领导的厚望,保证时间,保证精力,保质保量完成政法委布置的工作任务,参加检查活动的各位律师调整了自己的工作计划,放弃了出差和业务洽谈,早出晚归,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全程参与了各小组的检查活动;律师协会也在一周内停止了其他工作,调整了所有会议,给予了全力支持。 在检查方案的研究和策划中,各位律师从专业的角度帮助检查组分析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及重点数据;在与涉案单位及当事人座谈的同时,他们现场解答相关法律咨询;在抽查案件卷宗过程中,他们着重关注案件质量;在回访当事人或家属时,他们利用专业知识释疑解惑,主动宣传法律;在现场检查工作中,他们从普通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角度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总之,在检查活动的各个环节,他们充分展示了北京律师良好的职业水准。 各检查小组对律师的参与均给予了较好的评价,普遍认为律师具有不可替代的业务专长和职业敏感度,直接参加执法检查工作可以使检查有的放矢、不走过场,同时,也有效地促进了政法机关与律师行业的相互了解。 二、利用时机,积极反应行业需求和建议 此次检查活动覆盖全市各级政法部门,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北京律师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加强与各执法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大力宣传律师的职能作用,积极反映在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方面的建议。 在检查中,他们分别就法院均衡结案、扩大法院委托调查令的签署范围、规范程序提高可操作性、进一步发挥律师在诉前调解中的作用等问题与各级法院进行了沟通,就个别检察机关办案人员禁止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询问案情、各部门执法尺度不统一以及充分保障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权利等问题提出了建议,配合检查组组织召开了由19名北京律师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在随检查组到看守所检查时,专门实地察看了律师会见场所,就如何便利律师会见与看守所进行了交流,同时,还就如何扩大和提升律师在参政议政工作中的作用向参加检查工作的政法委领导进行了积极的反映。 三、立足发展,主动了解涉及律师行业的相关问题 各位律师从关注行业发展的高度出发,把执法检查工作与律师工作紧密结合,在走访其他政法部门的同时,也在认真查找律师执业及行业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 通过检查案件卷宗发现,律师参与刑事案件特别是检察院自侦案件较少,一个检查组抽查的十件案件卷宗中,只有一件有律师参与;在与涉案单位及当事人的座谈中了解到,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不够深入,一个座谈会参加座谈的七家单位中,只有一家聘请了法律顾问,而且对律师的工作还不太满意;在到看守所检查时,发现有的律师精神面貌及工作作风较差,形象不佳;在与法院和公安局的交谈中,反馈出个别律师业务素质不高,对业务规程和办案程序不够清楚;在郊区县检查时,发现郊区县律师法律援助任务过重;另外,检查中还发现,在法院和看守所门口设立的律师办公点,不仅严重影响了北京律师的形象,而且成为滋生“黑律师”的温床。 北京律师首次参加全市执法大检查活动,充分体现了市委政法委对北京律师的重视和信任,也为北京律师行业提供了一个到各级政法部门学习观摩的机会,对于有效促进首都法律职业共同体各方的融合、提高律师的地位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通过参加执法大检查活动,北京律师对全市广大政法干警崭新的精神风貌以及各级执法部门完善的规章制度有了更加直观的感受,对首都执法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更加坚定了信心,同时,他们也深深地体会到,面对首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北京律协对于加强行业发展规划和管理、深入研究和拓展律师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律师在构建首都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任重而道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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