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 辩 者 生 存
----读《善辩者生存》有感
本书作者----罗伊·布莱克(Roy Black),是美国当今最有名望,收费最高的刑事辩护律师,本书收录了他所代理案件中其中四桩轰动一时的名案。虽然美国的法律与中国的法律有很多不同之处,美国的律师在庭上为其当事人辩护的方法和思路与中国律师也有很多差异,但我认为,就好象音乐一样,法律是无国界的,世界各国的法律及律师的工作方式方法都有可借鉴之处,下面就针对本书第四个案例,即德拉玛塔案----为毒枭洗钱的银行总裁,说说我的读后感。
本案当事人是美国共和国家银行总裁弗雷德,因涉嫌为毒枭洗钱和受贿而被联邦检察院起诉,涉案金额达80万美元。
美国重视个人信用,信用对他们来说是无比珍贵的,有时甚至比生命还要重要。因为毒枭普恩特斯表面上拥有数家汽车经销的代理权,并投资许多商业不动产,在普恩特斯与弗雷德的业务往来上,他总能按时归还贷款,有时甚至低价抛售手上的不动产和自己的住宅来清偿他在银行的贷款,因为信誉良好,他还为介绍给共和国家银行的部分商人提供担保。
正因为此,普恩特斯与弗雷德私下也成为好朋友,当弗雷德的儿子结婚时,普恩特斯还出资3000美元作为他蜜月旅行费用,而这就被联邦检查官办公室认定为受贿。
但个人感情归个人感情,生意归生意。就当普恩特斯为了帮助他毒品合伙人伊格雷西亚用房子抵押来贷款用于出逃时,被蒙在鼓里的弗雷德仍然一切按规章制度办事,一切都合理合法。而毒枭们把房屋产权归属于一海外公司的名下,致使银行也无法查出其真正产权。
对于重大的抵押权,政府通常会把钱还给银行,但是这一回,检查官第一次拒绝了为没收来的财产清偿贷款,他们称共和国家银行在明知故犯的情况下,把“污秽的钱”----用来该房子的毒品收入----转成银行贷款的“干净”的钱,并帮助毒枭伊格雷西亚逃跑。为了把弗雷德关进监狱,检查官和一些在押的犯人私下达成肮脏的交易,即犯人们出庭做证,就能获得减刑或免刑。面对大陪审团,面对这么多有目的的“证人”,罗伊·布莱克的压力非常大,如何能为自己的当事人洗刷清白,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罗伊·布莱克开始做大量的工作,调查事实,搜集证据,争取一切可能争取到的东西,在工作的时候,还不断注视着检查官方面的动作,隔三岔五就去看是否有新证据提出,是否又有新证人出庭做证,紧接着调查证人的背景和信用度。最终在法庭上有充分的调查做铺垫,丰富的法律知识做支持,运用法律,使法官和陪审团相信了自己的辩护,而弗雷德也被宣告无罪。
这个案例给了我很大的冲击,罗伊·布莱克把每一场诉讼都视为18天或20天的战斗,在战斗中,他用全部的精力和知识来帮助他的当事人,扎实的辩护为他的当事人改变了命运。
(1)、丰富、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
(2)、丰富的辩论经验;
(3)、庭下大量的调查、孜孜不倦的工作和庭前充分的准备;
(4)、庭上灵活的思维;
(5)、非凡的领导力和说服力;
正因为有了这5点,罗伊·布莱克一次次的创造奇迹,一次次的为他的当事人洗刷罪名,赢得最终胜利。介于国情、国体、制度及法律的不同,我们不可能做到他那种程度,我们有我们的程序。但,在他身上体现出的这5点都有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之处。
(1)、丰富、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
只有丰富、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才能吃透法律,才能灵活运用法律,这也是庭上辩论时,灵活思维的前提保证。而丰富找似乎的法律理论功底来源于平日细心的学习和钻研,这一点非常值得我们努力和学习。
(2)、丰富的辩论经验
有了丰富的辩论经验,能使我们在突发事件面前沉着冷静,不慌不乱。而这些经验不是花钱就能够买到的,不是轻易能换来的,也是通过自己不断的辛勤努力换来的,这就要求我们平常的注意力和观察力。“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句话一点不假。
(3)、庭下大量的调查、孜孜不倦的工作和庭前充分的准备
庭下大量的工作是非常辛苦的,到底有多苦只有自己知道,烦琐的工作,不厌其烦的调查取证必将带来的是丰厚的回报。这给我们的提示是工作不能怕苦怕累,有付出就有回报,而且付出的多少与回报是成正比的。
(4)、庭上灵活的思维
庭上的辩论关键在于思维的灵活性和感官的敏锐,而灵活性、敏锐性来源何处?刨根问底,还是扎实的功底和工作态度,这也要求我们在不断提高我们专业知识的同时要有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有了这些做铺垫,什么事情都会应刃而解。
(5)、领导力和说服力
我国现行的是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有别与英、美等西方国家陪审团制度的,如果一味的借鉴,会与我国奉行的法律体系、体制有所出入。但这种领导力在不同体制的国家下是大体相同的,我认为这种领导力和说服力就是有利证据的支持、严谨的逻辑思维、有条理性且恰到好处的陈述,以及雄辩的气势和高素质的表现,这些正好印证了范律师平常对我们的要求。
综上,做一个成功的律师,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是对人性、理性、意志、知识、思维甚至包括对身体素质的多重要求和考验,但对律师最重要的就是知识和思维,加之勤奋,一定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