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颁布新《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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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5/01/19 10:12:43 |
《办法》明确了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条件、享有的权利、履行的义务;对特许经营合同的内容进行规范;对特许双方信息披露内容、程序和责任,广告宣传的真实性提出相应的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特许经营在我国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呈现出数量增长快、地区分布广、业态和业种多样的特点。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已有1900个特许经营体系,特许加盟店近8.2万个,就业约200万人。涉及超级市场、便利店、家电专业店、服装专卖店、药店、书店、洗衣店、彩扩店等50多个行业及业态。特许经营在调整流通结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吸纳民间资本、扩大劳动就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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