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协会走访北京市政协 |
|
发表日期:2004/08/30 9:20:28 |
2004年8月12日,北京律师行风社会评议走访小组到北京市政协,与政协委员进行座谈,征求对律师工作的意见。走访小组成员包括监事长王以岭、常务理事张晓维、监事马晓刚和协会工作人员李煜泽。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郑绪军,副主任叶上诗、朱维究、刘汉湘,以及委员齐丽华、吴文彦、强磊等8名政协委员参加座谈。座谈会由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叶上诗主持。 政协委员对全市律师工作给予肯定。北京市作为首善之区,经济和文化发展都走在全国前列。律师是伴随社会变革步伐不断发展的一支队伍,这几年取得的成绩及日益显著的作用有目共睹,北京律协在其中付出了很大的努力。目前律师队伍正在进行教育整顿,政协对此十分关注。教育整顿的规模较大,从一个侧面说明律师社会地位的提高。 但是当前律师业在发展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不能正确认识律师职业道德,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职业道德的现象严重。二、律师法律服务诚信体系有待完善,它是社会诚信体系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三、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混乱,严重影响事务所的健康发展。表现为乱收费、收费不开票;事务所与当事人订立的委托合同显失公正,当事人一些基本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事务所缺乏基础管理体制;对事务所内部管理缺乏监督和惩戒机制。四、有的律师业务素质较低。律师应对法律有一个正确的理解,错误的操作会影响当事人的权益。同时,没有行业性的审验机构,取得律师资格的人员不一定真正适合这个行业。五、律师协会与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如何在管理上科学定位,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多重管理是最大的弊端。六、目前,社会的法制环境没有给律师提供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的执业环境。七、市区事务所应带动郊区事务所同步发展,有利于整体素质的提高。八、律师行业正面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以恢复公众对律师的信心。九、缺少听取当事人对律师服务意见的反馈机制。 与会政协委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律师行业发展提出了几点建议:一、将这种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的形式建成长效的监督机制。二、加强对新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三、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借鉴西方行业管理模式。四、行业协会要订立严格的行业监管制度、惩戒制度。五、采用多种传媒渠道,加大律师行业的宣传力度。六、完善律师诚信体系。七、建立科学系统的律师业务知识结构体系。针对不同的律师,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 | |
| |
|
来源: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