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与人大代表座谈行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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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4/08/23 10:12:45 |
2004年8月16日上午,由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耿景仪带队的北京律师行风社会评议走访小组来到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加“北京市人大代表对北京市律师队伍行风建设的意见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对北京律师行业的评价和意见。走访小组成员包括副会长王俊峰、秘书长季丽枝、监事牛琳娜和协会工作人员。座谈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办公室副主任王德林主持。市人大代表、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王建国,市人大代表、法制建设顾问张志坚,市人大代表高扬、安丽娟,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内务司法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参会人大代表首先充分肯定了北京律师队伍的专业水准、社会影响和重要作用,建议加强对北京律师的正面宣传,并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北京律师的社会地位,发挥律师参政议政作用。 会上,人大代表对北京律师提出七点意见:一是少数法律援助律师不尽力,开庭之前不阅卷也不会见;二是个别律师见利忘义,伪造证人证言,向法官行贿,与法官有不正当关系;三是少数律师不维护政治稳定,鼓动群众上访,个别律师在案件终审判决后带领当事人到人大上访,不符合法律程序;四是少数律师利用案件炒作,影响司法公正;五是律师队伍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六是法院周边遍布“黑律师”;七是部分律师对当事人虚假承诺,是产生不正之风以至腐败的根源之一。 人大代表对律师队伍建设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建议。首先,应着力抓好律师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把“依法代理”以及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放在首位。其次,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队伍,除了市场经济规则决定的“优胜劣汰”之外,还应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第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律师的作用日益增大,对律师地位和作用的宣传应该随之加强,以求得全社会的认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律师地位,发挥律师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第四,要加大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的宣传力度。第五,制定律师收费标准。第六,建议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耿景仪副局长、王俊峰副会长和季丽枝秘书长等认真听取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现场解答了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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