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协和朝阳法院召开庭外和解工作总结会
2007年9月10日下午,北京市律师协会和朝阳法院共同召开了“庭外和解工作总结会”。李大进会长、巩沙副会长、民法专业委员会蒋京川主任,朝阳法院张雯副院长及研究室、调解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朝阳法院自2005年6月开始推行庭外和解工作三项制度至今,由律师参与主持和解工作共2249件。朝阳法院就北京律师所做的参与主持和解、经法院委托的调查、与当事人的沟通及代送法律文书等工作均给予极高评价和认可。与会双方在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的同时,并就如何更进一步深化、细化庭外和解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