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中国将设立专门机构整治非法证券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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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7/03/07 9:5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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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律师家园 发布日期:2007-03-06 信息作者:律师家园 |
记者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中国将建立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旨在切实加强对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防范和整治非法证券活动,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
据介绍,该协调小组由中国证监会,公安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银监会、高法院、高检院等高官担任成员,包括召集人一名,由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担任,人民银行副行长项俊波、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证监会主席助理姚刚、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等七名作为成员。
该协调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制订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规章,提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提供政策解释,保证及时有效地查处案件。
根据相关单位要求,组织对涉嫌非法证券活动进行性质认定,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做出认定结论。
同时,指导、配合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建立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机制,指导、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此外,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证监会,承担日常工作,落实协调小组的有关决定。协调小组办公室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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