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北京律师被授予“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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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7/02/02 14:04:26 |
两名北京律师被授予“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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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07-01-31 信息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
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开展的“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1月29日在北京揭晓,在获得殊荣的十名律师中有两名北京律师,他们是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佟丽华和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乐平。
此次活动评选出的10位杰出律师在为农民工讨薪、化解群体事件、维护改制企业职工权益以及稳定劳动关系等方面做出了骄人业绩。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进一步加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共同举办了“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评选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活动评选出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杰出律师,充分展现了我国律师心系职工,服务职工的时代风貌和扶弱助困、匡扶正义的职业精神。为了激励和吸引更多的律师投身到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中来,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根据本次活动的评选统计结果,特决定:授予秦希燕、王克俭、佟丽华、马瑛、高明芹、修保、刘国斌、黄乐平、桑云、朱素宝等10名同志 “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予以表彰。
获得“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的其余8位律师是:湖南省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山西省宏?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克俭、宁夏回族自治区马瑛律师事务所主任马瑛、山东省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明芹、吉林省保民律师事务所主任修保、广东省法律援助处公职律师刘国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百丰律师事务所主任桑云、上海市机电工会法律部部长、公司律师朱素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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