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过去 展望未来 规划行业发展新方向——北京律协召开专门委员会主任联席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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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7/01/17 15:37:12 |
2006年12月23日,北京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主任联席会在北京实创西山科技培训中心召开。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李大进、副会长王立华、巩沙、彭雪峰、金莲淑及十二个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出席会议,协会总监事赵小鲁、秘书长萧骊珠、市司法局律管处副处长柴磊、王文锦、协会副秘书长李冰如、王笑娟、刘军列席会议。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董春江应邀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由李大进会长主持。首先,李大进会长简要介绍了协会一年来工作的主要情况以及会长会议关于2007年协会重点工作的相关构想,萧骊珠秘书长就提交会议的协会2006年工作总结及2007年工作要点讨论稿的起草情况作了简要的说明。随后,各专门委员会主任根据本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对协会2006年工作总结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设想对协会2007年工作要点发表了各自的见解。 李大进会长在总结发言中对各专门委员会2006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谈到,2006年是本届第一个完整的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围绕着服务于首都和谐社会的构建、服务于“新北京、新奥运”战略的实施、服务于首都经济建设和全面发展、服务于会员权益的保障和拓展四个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务实且富有成效的工作,通过大家辛苦的努力,协会的协调性及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这是我们为会员争取更大权益、提供更好服务的基础。2007年协会工作的重点是基础建设,我们面临大量夯实基础的具体事务,各专门委员会都要从基础的工作抓起,要力争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圆满完成协会各项工作计划。 董春江副局长就北京律师行业面临的形势及2007年工作思路发表了讲话。 首先,董春江副局长全面分析了北京律师业面临的形势。从外部环境来看,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定为律师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律师将在更多的领域扮演重要角色;北京奥运会的筹备进入冲刺阶段,将为律师带来更大的参与空间;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社会各阶层对律师的认知度有了很大的提高,市委市政府对律师工作越来越重视;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由于律师行业发展很快,有些基础工作没有及时跟上,个别律师发生的不当行为影响了行业的社会形象;另外,一直以来,律师执业环境的优化还不尽如人意。从内部环境来看,北京律师专业素质高,品牌效应初步形成,辐射全国的首都地缘优势明显,“两结合”的律师管理体制较为成熟;但个别律师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薄弱,给北京律师业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大部分律师事务所管理薄弱,思想建设没有及时跟进,各项具体管理措施滞后,严重制约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针对北京律师行业面临的形势,董春江副局长提出了2007年律师工作的主要思路:第一,进一步推动律师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发挥职能作用。明年要继续推动律师担任各级政府及委、办、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提升和完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及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加大为北京奥运和新农村建设的服务力度,加强与人大、政协及统战部门的联系,为律师更好地在首都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作用搭建平台。第二,加强对律师行业的规范管理。要深入研究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完善司法行政机关的外部约束和律师协会的内部引导,形成管理合力;要加强对律师队伍发展的宏观调控力度,积极探索执业责任保险制度改革,督促律师事务所各项社会保险的落实;结合新收费办法的实施,加强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投诉处理机制的研究,保证投诉案件的时效性和公正性;要联合各职能部门下大力气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加强对境外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处的监管力度。第三,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树立北京律师品牌形象。要进一步完善行业党建工作体系,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活动积极开展行业文化建设的研究,要加强宣传工作力度,不断培养和树立北京律师的优秀典型,要建立系统化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及业务培训机制,巩固和扩大北京律师的品牌效应。第四,继续推进和完善“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要建立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常规化的沟通联系渠道,有效整合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双方的管理资源,进一步明确市、区(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职能的划分;要切实加强律师协会建设,以充分满足行业内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为目标,就协会组织体系的延伸和拓展进行调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的职能作用。 最后,董春江副局长指出,北京律师行业的发展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目前已经进入到创建北京文化、塑造“北京律师之魂”的阶段,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今后的工作重点要转移到树立行业形象、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上来。 下午,协会召开了第四十九次会长会议,就各专业委员会主任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讨论,并就如何落实董春江副局长的讲话精神做出了相应的部署和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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