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将出台新规 房地产中介不得代收购房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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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6/12/21 9:53:53 |
记者6日从北京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实施方案研讨会上获悉,建设部即将出台新规,房屋中介公司今后将不得再代收代付客户的交易资金。
“实行新的管理办法后肯定会有一些经纪公司破产。”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司副司长侯淅珉在此间表示。与会人士透露,新规可能将采取客户交易资金和经纪公司自有资产隔离方式,以防中介公司破产时用客户的资金偿还债务。
二手房交易资金急需监管
据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副总宫萍介绍,北京中原率先在行业推广的资金监管模式——POS机刷卡模式业务量9个月来仅为5.12%;存入经纪公司监管账户和卖方账户的资金监管业务为14.28%。
据了解,除了中原地产,我爱我家、链家机构、中大恒基、顺驰等大型房地产经纪公司也开展了资金监管业务,但实施资金监管的比率均没有超过20%。这意味着“享受”资金安全保障的业务数量不足两成,处境十分尴尬。
众所周知,二手房屋交易在办理交易过户过程中有一个真空期,买卖双方对于谁先交钱,谁先拿房子这个问题往往达不成一致,中介机构往往承担着房屋交割和资金交割这两方面的服务。由于房屋交易涉及金额比较大,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这些资金进入中介公司账户沉淀下来可能就是几千万甚至上亿元,这就为中介公司动用这笔房款提供了操作的空间。“一旦发生问题将是非常大的风险。”宫萍说。
统计显示,2003年北京二手房成交仅3万多套,而今年可能将达到7.6万套,仅北京需要监管的交易金额大约就是205.2亿元。此前发生的“坚石案”、“佰家经纪案”等早已敲响了警钟。如,北京“坚石案”诈骗被害人达数百人;天津“汇众案”亦曝出经纪公司压占500余户客户房款。
“中介机构在服务过程中确实出现了这样那样不规范的行为,不仅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好,也给行业的形象和信誉带来了负面的影响。”北京市中介行业协会会长陈同顺说。
“二手房交易资金大多数都是老百姓血汗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协会会长柴强博士进一步指出,在房地产市场好的时候,中介存在的问题可能主要是“吃差价”等道德问题,“但如果整个市场不好,就不光是道德问题。”与会人士一致形成共识:实施及强化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势在必行。
房产中介不得代收购房款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司副司长侯淅珉在发言时,痛陈了房地产经纪行业存在的经营不规范、诚信缺失等几大问题。
侯淅珉说,这些问题包括房地产经纪机构无照经营,或者是超范围经营、非法进行经营,也包括经纪机构违约、欺诈骗取中介费、看房费等。“还有一些经纪机构不经过委托人同意,以高于意向价格出租或者是出售房屋,从中赚取差价,这些问题也暴露出来。”侯淅珉同时呼吁房产中介行业要加强自律。
值得注意的是,在10月31日举行的2006全国房地产经纪评价结果发布暨行业发展峰会上,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曾明确指出:“今后房屋经纪公司将不得直接收取交易资金。”
11月14日,北京市建委市场租赁处和北京市中介协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11月底前,本市所有房屋经纪公司都需据实填写《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存量房交易资金情况调查表》,以此对全市房地产经纪公司代收二手房买卖交易资金情况进行摸底。种种迹象显示,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新规出台已箭在弦上。
侯淅珉表示,建设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及国家发改委最近联合开展了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门工作,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规范经纪机构的行为、加强监管,并公布了举报电话。侯淅珉同时透露,建设部正在和有关部门一起制定规范房产经纪机构行为,加强资金监管方面的文件。
“这个文件对于我们地方房地产管理部门在经纪监管方面提出了一些要求,也明确了一些经纪公司监管的问题,其中很重要就是关于交易资金管理的问题。”侯淅珉说,这份文件将明确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准代收代付交易资金。
负责该项资金交易监管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的柴强会长介绍,这项改革工作总的目标就是确保交易资金安全,“具体的模式可以多种多样。”但有一点是明确是——今后,客户交易资金和房产中介机构经纪自有资产公司将不能搅在一起,必须隔离,客户交易资金将由监管机构进行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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