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协赴澳门参加“律师业之剖析”法律研讨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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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6/12/04 13:59:10 |
应澳门律师公会主席华年达先生的邀请,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吴以钢代表李大进会长参加了于2006年11月24日在澳门举行的“律师业之剖析”的法律研讨会。该研讨会由澳门律师公会主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以及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和珠海等地的律师协会均在被邀请之列。由于正值“葡语系律师联盟”第九届大会在澳门举行,许多葡语国家的律师也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澳门特首何厚铧先生专程前来出席了研讨会的开幕仪式。 本次研讨会涉及的题目有:律师业的性质;律师业自我管理、自律及境外律师执业资格的承认;法律教育和培训;律师在仲裁及调解中的角色;律师业务专业化的利弊以及律师在打击洗黑钱犯罪中的角色。 吴以钢理事在会议期间向华年达主席递交了李大进会长的一封信。在信中,北京市律师协会向澳门律师公会以及香港律师会、台北律师公会发出了2007年秋天在北京举行两岸四地律师组织高层之间交流活动的倡议。澳门律师公会表示将与北京律协进一步磋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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