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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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6/11/01 17:03:53 |
北京市律师协会于10月27日至28日,在北京实创西山科技培训中心召开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参加此次理事会的有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律管处处长董春江、北京市律师协会31位理事、4位监事、秘书长萧骊珠、副秘书长李冰如、刘军。此外参加会议的还有8位律师代表,以及秘书处部分部门负责人。 会上,会长李大进、副会长王立华、巩沙、彭雪峰、金莲淑和总监事赵小鲁分别就协会相关工作进行了通报。与会人员就提交理事会审议的《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代表提案处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律师协会对外公益捐赠费用使用办法》(试行)进行了讨论,并全票通过了上述两个规则。在分组讨论过程中,与会人员就明年协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及预算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吴玉华局长于28日到会,并就协会建设和律师工作做了重要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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