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协会与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律师人身保险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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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6/06/21 10:51:38 |
2006年6月20日,北京市律师协会与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在平安大厦签订了律师人身保险协议。北京市律师协会李大进会长、巩沙副会长、彭雪峰副会长、金莲淑副会长、萧骊珠秘书长、会员事务委员会任丽颖主任、谢炳光副主任、协会李冰如副秘书长、刘军副秘书长以及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刘铮、副总经理王小兵等参加了签约仪式。 为了化解北京律师的人身风险,保障律师工作的顺利开展,北京市律师协会从今年开始就将为全体会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纳入到工作计划中,并积极与多家保险公司谈判,争取最大的保障。经过认真比较和积极谈判,北京市律师协会最终与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达成协议,由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承保北京律师人身保险。此举是北京市律师协会继为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投保执业责任险后为会员做的又一项实事。协议签署后,凡在北京市律师协会注册的律师因意外导致身故或残疾,均可从此保险中获得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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