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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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6/06/05 10:18:44 |
5月30日,中国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中国公安机关将从6月1日起配发统一的人民警察证;从明年1月1日起,中国公安民警一律使用人民警察证,作为民警身份的凭证。
据悉,中国公安机关将用半年左右时间完成此次新中国公安史上的首次配发统一警察证工作。其中,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以及广东、陕西2个省的部分基层和一线公安机关从5月31日起率先配发使用警察证。
据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副局长樊京玉介绍,此次统一配发警察证仅限于公安机关的近160万职业人民警察,包括中国各级公安机关以及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及其人民警察,不包括国家安全、司法其它部门的警察。发放范围为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建制单位、在编在职并已评授警衔的职业制人民警察(即不包括纳入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实行现役制的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
警察证防伪技术和科技含量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
据介绍,一套完整的人民警察证由专用皮夹和内卡组成,必须内容齐全且同时使用方可有效。证件专用皮夹为竖式黑色皮质,外部正面压印人民警察警徽图案和“人民警察证”字样,背面压印英文“CHINAPOLICE”字样;内部上端镶嵌金属质地警徽一枚和金色“公安”两字,下端放置内卡。内卡采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制证工艺制作,正面印制持证人二寸彩色数码照片、姓名、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名称和警号,并覆盖专用的全息防伪膜;背面印制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警衔、血型、人民警察证有效期限,以及“人民警察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字样。
中国警方称,此次配发的人民警察证既美观醒目又经济耐用,在防伪技术和科技含量上也达到了当今国内外先进水平。警方提示公众,警察证内卡正面的全息防伪膜可以帮助人们辨识警察证的真假,普通人通过肉眼即可直接辨识其真伪。此外,警察证还采用了一些不便公开的防伪技术,公众如果不能辨识,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由后者通过进一步检查来确认身份。
警察执行公务应主动出示证件,公民要求确认必须出示警察证
为切实规范人民警察证管理使用,公安部制定颁布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将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依照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该证件,以表明警察身份。
樊京玉表示,人民警察的警服、警衔标志,也属于执法的凭证。警察着装执行公务时,可以不主动出示警察证。但如果公民要求警察出示证件予以确认身份,这时警察要主动及时地出示警察证。
有关人士指出,配发使用统一的人民警察证,便于公众识别公安民警身份,及时获得服务、帮助;便于社会各界了解公安机关职能,有效监督公安工作;便于规范公安机关内务建设,切实树立优良警风;便于民警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便于遏制假冒警察违法犯罪,加大防范打击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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