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协会举办工伤保险讲座 |
|
发表日期:2006/03/13 9:16:41 |
2006年3月10日下午,北京市律师协会在十月大厦举办了题为“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的讲座,本次讲座邀请了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罗慧新副处长为律师讲课,共有220余名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参加了此次讲座,讲座由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事务委员会谢炳光副主任主持。 2005年12月2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的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可以参加当地的工伤保险,而在此《通知》发出以前,律师事务所参加工伤保险遇到了许多障碍和问题,因此《通知》的出台对北京市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以及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都是一件好事,律师事务所参加工伤保险可以为律师和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更好的保障。罗慧新副处长从《通知》的背景、工伤保险的定义、范围、如何认定、申报程序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等几个方面为律师和行政人员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专门留出时间为参会人员答疑,现场气氛热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
|
来源: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