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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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6/01/23 16:03:31 |
2006年元月21日,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在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召开。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32位理事及12个专门委员会的部分副主任、秘书长参加了会议,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总监事赵小鲁、监事王耀庭、宋学成、蒋京川及协会秘书长萧骊珠、副秘书长李冰如、刘军列席会议,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律管处处长董春江、副处长柴磊应邀到会。会议由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李大进主持。 会上,吴玉华局长就2005年律师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并介绍了当前市委、市政府对律师工作的主要想法和思路。 会议通报了协会2005年会费预算执行情况、理事会关于购房表决结果的报告和进展情况、协会拟组建律师志愿团的计划及秘书处工作情况。监事会同时通报了2005年工作、2006年工作设想及监事会工作规则的修订情况。 会议专门就《协会2005年工作总结》(征求意见稿)、《协会2006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律师协会2006年会费预算方案》(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律师协会代表大会规则(试行)》(修改稿)、《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构建首都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各位理事积极发言,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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