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佟丽华当选“2005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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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5/12/06 11: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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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05-12-06 信息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
在12月4日第五个普法宣传日到来之际,由中宣部、司法部和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大型晚会《法治的力量2005》于12月4日晚上8点在央视一套隆重推出,揭晓了2005年“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的评选结果。这十大法治人物是:许文有、佟丽华、陈建教、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蒋汉生、福建3名女中学生、张颖、金桂兰、张志强、张春良。 节目中是这样介绍和评价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律师的:为弱者权益奔与呼---公益律师佟丽华 全国第一家由律师创办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站、全国第一个民办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第一个全国性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协作网……在短短6年时间里,一个年轻的律师“敢为天下先”,做出了许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方面的首创之举,他就是佟丽华。 1995年佟丽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三年后,他以自己的积蓄做资金支持,开始投身于青少年维权的公益领域 。1998年初,佟丽华律师联合中国政法大学一些研究生共同创办了“佟律师法律热线”。2001年底,佟丽华卖掉了自己在北京惟一的房子,并将全部所得用于他创办的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 5年来,他带领援助中心的十多名律师已经免费为维护未成年人权利进行调查、代理、辩护案件107件,为未成年人及其父母、亲属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0000余件。 他是一位真正的律师,真正的大律师。他抵抗住种种威胁和诱惑,坚定地为弱者奔走与呼号。他的坚定使“公共利益”这样的概念有了事实的血肉,得以如此真实地诉说。公益法的著作更让人们感领到创造的意义,爱的信心。 在节目现场,佟丽华说:现在我们组建了一个律师的协作的网络,这个网络遍布在全国。这个网络的成立现在已经有两千一百多志愿律师,作为律师这样一个行业,不仅要让有钱的人享受到法律服务,同时要考虑让更多没钱的人享受到法律服务。 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为2005年度法治人物佟丽华颁奖。 张苏军副部长在颁奖时说:佟丽华是全国近十二万律师的优秀代表,他们在帮贫扶弱、伸张正义推进法治中做出了重大贡献,我相信在佟丽华律师的事迹鼓舞下,他们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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