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第三稿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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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5/08/18 10:0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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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律师家园 发布日期:2005-08-17 信息作者:律师家园 |
我国有望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确立公益诉讼制度。在《民事诉讼法》修改与完善北京律师研讨会上,《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课题组主持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江伟教授透露了上述信息。 建议稿规定,在受害人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很难确定受害人的情况下,检察院、其他国家机关为维护公共利益,可以对实施侵害人提起禁止侵权、赔偿受害人损失的民事诉讼。社会团体在得到受害人授权的情况下,也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建议稿将现行民诉法由270条扩充为509条。建议稿有很多突破,涉及诉权、管辖、第三人、公益诉讼等众多焦点问题。 民诉法典的修改与完善课题组成员孙邦清博士介绍,现行民诉法是1991年颁布实施的,现在其滞后性日渐突出,还被各种形式的司法解释、司法改革措施所肢解、淹没,民诉法典的完整性与统一性受到严重损害。2003年12月,《民事诉讼法》的修订纳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 民诉法专家修改建议稿目前已完成第三稿,第四稿将于年内出炉,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为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提供立法参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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