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1 星期六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Email我们
返回形象页
首页
|
律所介绍
|
律师介绍
|
业务范围
|
成功案例
|
新闻中心
|
移民法律
|
客户反馈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员工天地
|
本所动态
|
行业动态
|
法律解读
|
合同范本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出台征求意见稿
发表日期:2005/08/18 10:02:25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出台征求意见稿
信息来源:律师家园 发布日期:2005-08-17 信息作者:律师家园
8月9日,由文化部文化市场司起草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布。《细则》首次提出了演员私自外出“走穴”将受到加倍罚款的条款。
《细则》指出,文艺表演团体的在职演员、专业艺术院校的师生等人员参加本单位以外的营业性演出,应当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未经本单位同意擅自参加本单位以外营业性演出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本《细则》从即日起至8月16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来源:
全部信息
本所动态
行业动态
员工天地
法律解读
[管理员登录]
版权所有:北京市世嘉律师事务所
电话(TEL):(86-10)65543621/2/3/4/5/6/7
传真(FAX):(68-10)65543628
京ICP备06008118号
技术支持:
网络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