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法推行法官遴选制度 不再录用应届大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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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4/12/06 11:22:48 |
北京市法院将推行法官遴选制度,市高级法院已不再直接录用大学毕业生。昨天,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正安向市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汇报办理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时作出这番表述。 在今年的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王玉梅等19位代表提出“检、法人员不宜片面强调年轻化”和“年轻检、法人员的职业教育应制度化”的建议。 秦正安昨天表示,在结合本市法院队伍建设的实际,并对代表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后将探索推行法官遴选制度,上级法院的法官从下级法院的优秀法官中遴选。近两年高级法院已不再录用大学毕业生。 他介绍说,近几年本市法院系统进行机构改革后,队伍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年轻人所占比例增加,目前,全市法院队伍的平均年龄为38岁,同时,人员的知识层次也显著提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占审判人员总数的八成以上。 “但正如代表们所言,法官是比较特殊的职业,优良的职业道德、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深厚的生活阅历和对生活的理解,以及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更是优秀法官应具备的要件。”秦正安表示,因此,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弥补不足。 如让有经验的中、老年法官在审判一线,并帮带年轻人更快成长;注重加强对年轻人职业道德和审判技能的教育培养。同时,规范法官任用程序,选任为法官必须经过“两考一培训”,即国家司法考试、高院组织的法官任职资格考试和法官任职培训。 无独有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海峰在昨天的会上也坦言检法队伍“年轻化”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年轻的检察人员尽管学历较高,有知识、有理论,但普遍缺乏办案经验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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