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协会为奥组委提交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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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4/10/27 11:10:31 |
2004年10月25日上午,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涌涛、北京律协奥运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李京生等5位律师来到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将一份《奥运法律框架——与2008年北京奥运会有关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的法律意见书交给奥组委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刘岩的手中。 为了更好地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为北京奥运会服务,2001年末,北京市律师协会组建了奥运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十余名热心公益事业、有志研究奥运法律的专职律师组成。经过两年多的研究,在专程赴韩国汉城考察后,委员会编写了这本法律意见书。该书包括十篇文章,分别为:《关于制定北京2008年奥运会基本法的立法建议》、《关于奥林匹克标志保护问题》、《关于奥运经济法律问题》、《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志愿服务的建议和设想》、《关于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民事权利与责任能力初探》、《关于第29届奥运会电视转播权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关于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外国人活动及其法律问题研究》、《关于奥运会对市民经营和生活不利影响的补偿问题》、《关于2008年奥运会票务问题》、《关于2008年奥运会期间建立法律志愿团的设想》。该书就一些与奥运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和研究。 张涌涛副会长表示,北京律协希望通过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国家的体育事业做出贡献。奥组委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刘岩对北京律师表示感谢,并介绍了奥组委法律事务部的工作。双方都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联系和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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