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教育整顿阶段性工作成果 北京律协举办律师事务所管理培训和律师统一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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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4/08/23 10:12:06 |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对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开展督查工作的要求,及时发现并认真解决我市教育整顿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摸清北京律师行业的整体状况,6月3日至23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和各区县司法局共同组织了对全市各律师事务所集中教育整顿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7月28日至8月2日,又对督查工作中被列入年检重点和考核意见为管理需要加强的51家所、因地址变更未接受督查的34家所和新批准成立的25家所进行了复查、补查和抽查。 为了保证全市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对督查、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使学习动员和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市局律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北京市律师协会分别组织了部分律师事务所管理培训和律师教育整顿学习成果统一考核。 8月13日上午,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管理培训在十月大厦举办,18家律师事务所的45名合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由北京律协秘书长季丽枝主持。她简要介绍了此次培训的背景和目的,重申了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对律师工作的指导意义,并就全市律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北京律协纪律委员会副主任、教育整顿督查、复查工作组成员韩德晶律师为大家授课。他对教育整顿督查、复查工作发现的有关律师事务所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单的成因分析,并就合伙人的合伙机制及结构、律师事务所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务所在处理客户关系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律师的社会形象及定位等进行了讲解。 8月17日下午,北京律师教育整顿学习成果统一考核在十月大厦举行,18家律师事务所的161名律师参加了考核。考核由北京律协副秘书长李冰如任总监考,使用全国律协统一试卷,采取集中闭卷笔答的方式进行。 绝大多数纳入培训、考核范围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对该项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积极准备,对市局下发的教育整顿相关材料及有关律师管理规章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对加强事务所管理及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意义有了全新的认识,培训及考核均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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